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和《关于2025-2026学年集中教学学生学生评优的通知》,结合心理学系集中教学学生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优秀学生评选实施办法。
一、参评学生
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心理学系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(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)、直博生,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“优秀学生”的评选。
二、参评奖项
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“三好学生”的评选条件为:
1)热爱祖国,崇尚科学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)学风端正,勤奋学习,勇于创新,成绩优良;
3)友爱互助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乐于奉献;
4)明礼修身,勤俭节约,热爱生活,积极向上。
5)积极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心理学系的集体活动,学习生活习惯良好。
6)参加的任一门课堂授课(含英语)的课程考试,没有不及格、不通过及补考记录。
7)参加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三好学生”评定同学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(不包含英语和体育课成绩),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(不包含英语和体育课成绩)择优评选。
2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评选条件为:
1)符合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。
2)担任院系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以上职务、党支部支委或班团委干部;积极为学生服务,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。
3)工作能力较强,业绩突出,受到学生的拥护。
3.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只能选择一个奖项参加评选。
四、评选比例
1.“三好学生”在心理学系集中教学范围内评选,比例不超过院系在学学生人数的15%;具体按学校规定的人数比例评选,2025-2026学年心理学系“三好学生”名额15人,参考各班级人数、党员比例、学生干部比例并刨除无资格参评的人数,20252401班名额8人,20252402班名额7人。
2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在心理学系集中教学范围内评选,学生会、党支部支委会成员、班委会干部均可参加评选,比例不超过院系在学学生人数的2%,具体按照学校规定的人数比例评选,2025-2026学年心理学系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名额共计6人。其中20252401、20252402班每班名额1人,党支部名额1人,学生会名额3人。
五、评选办法及流程
1.院系评审小组由院系负责人、学生主管和学生代表组成,负责组织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,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。
2.评审小组将评优名额参照班级人数比例进行适当分配。
3.参加评选的学生自愿报名,成为第一轮候选人,此外也可推荐产生候选人,但参选前应首先征得优秀学生候选人本人同意。申请人需要提交《成绩单》(在教务系统网站自行截图)、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心理学系优秀学生自述表》、《优秀学生申报加分表》。
4.评选采用百分制。
优秀学生干部:
1)班级投票 (50%)
2)学生主管综合评分 (50%)
三好学生:
1)班级投票 (40%)
2)学生主管综合评分 (10%)
3)学习科研情况 (30%),包括课程学习 (10%),科研情况 (20%)
4)加分项 (20%),包括学生工作加分 (5%),文体社会活动加分 (15%)。
(各项百分比评分细则详见附件)
加分项说明:
①学生工作评分:担任院学生会、党支部支委、班委干部,积极参加公益性和社会实践活动,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由学生主管及学生群体确认其为院系、同学所做的实质性服务工作量,最多得5分,需本人申请获得加分。
②文体社会活动:积极参加学校、本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文体社会类活动,并较好地完成任务,以证书和每次活动的主办方组织者记录证明为凭证,此项加分最多为15分。如:五月的鲜花、129合唱比赛、、院系迎新晚会等。特别说明参加外院系的文体社会活动不纳入加分,参加各类晚会的观众不计入分数。通过“国槐计划”选拔并参与科普课程教学纳入校级活动参与加分。
5.按院系组织候选人选拔:在院系评选工作小组成员主持下,每位候选人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展示,并根据评选要求与条件,进行投票打分;投票结束当场统计打分;结合申报人计分情况,按照计分项目累计分数,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产生给定数额的优秀学生候选人。候选人名单上报学院评审小组。
6.学院评审:在核实相关材料、参照第一轮计分结果的基础上,将产生优秀学生候选人员名单并递交学院评审委员会,最终确定优秀学生名单。
7.优秀学生名单公示:院系官方网站上对优秀学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5天。
8.公示结束上报学校审批和备案。
六、附则
1.候选人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行为,一经查实,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评优资格。
2.考试不及格、宿舍检查受到校级通报批评、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、不配合学校疫情防控政策、公共服务不服从院系安排者等不合格的学生均没有评优资格。
3.参加院系学生活动少于2次者不能参与本次评选。
4.本细则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心理学系评奖委员会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